2018-10-15
2019-10-22
2019-10-15
2019-09-22
各教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贵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黔教(委)}社[2019]35号文件精神,要求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学习宣传。
请各部门把《条例》内容列入政治学习内容加强学习,学习内容入脑入心,并成为自觉行为。日常主要以自学为主,学习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召开主题班会、宣讲报告、墙报、班报的形式加强宣传学习。
学习不能流于形式,要真学,并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争做校园文明人。
党委宣传部
201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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